深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所需全新资料大全实用收藏(附全部清单样本)
下个月,就是深圳消防交接两周年整的日子。
回顾显得尤为必要。
深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基本概况
事项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
基本编码 |
0106017002 |
实施编码 |
11440300693981103B30106017002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数量限制 |
无 |
实施主体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法定办结时限 |
20 ( 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 |
10 ( 工作日 ) |
结果名称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
结果样本 |
意见书样本.pdf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审批服务形式 |
网上办,一次办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业务系统 |
消防监督管理系统 |
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内容 |
无 |
||
通办范围 |
不通办 |
深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的范围与条件
受理范围
主题分类 |
安全防护,建设管理,其他,其他 |
||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自然人,行政机关,事业法人及其他社团组织 |
||
申请内容 |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
受理条件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特殊建设工程:
1)设有以上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收录于话题:#新火报施工及验收标准 4 #GB 51348-2019 3
#GB 50016 征求意见 8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5
深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即时) 申请人向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受理,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受理意见,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通过预受理的,可携带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到行政服务大厅提交纸质材料,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10个工作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在时限内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结论为不合格)。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审批(即时) 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5.办结 经过审核后,即时出具审批结果。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意见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即时)
申请人向市里的综合窗口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当场决定)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10个工作日)
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在时限内出具《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意见书》,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意见书》(结论为不合格)。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当场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审批(即时)
按照申请人提供的资料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5.办结
经过审核后,出具最终的审批结果。
6.送达
申请人按约定方式领取意见书。
深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申请材料清单
材料名称 | 材料要求 | 来源 | 可请中介办理 |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
原件1份 纸质材料 |
申请人 | 可 |
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
原件1份 纸质材料 |
申请人 | 可 |
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
复印件1份 纸质材料 |
申请人 | 可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
复印件1份 纸质材料 |
申请人 | 可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
原件1份 纸质材料 |
申请人 | 可 |
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
原件1份 纸质材料 |
申请人 | 可 |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
复印件1份 纸质材料 |
申请人 | 可 |
深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方式
-
咨询电话:
0755-84463841
-
咨询地址: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西厅综合窗口
-
监督方式
-
投诉电话:
0755-12350
-
投诉地址:
深圳市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厅投诉室
深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窗口办理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办理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1号市民中心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办理窗口(收件窗口1-17;发证窗口49-50)
办公电话:0755-8812517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一)公交车 1.市民中心站:38路、41路、60路、64路、107路、123路、232路、234路、235路、236路、374路、398路、B686路、E18路、K578路、M390(原15)路、N9路、高峰19号专线。 2.市民中心东站:34路、38路、60路、64路、71路、76路区间、235路、371路、373路、374路、M347路(原76路)、M390(原15)路、高峰4号专线、高峰19号专线;B709路(停靠福中三路中国凤凰大厦北侧、诺德中心大厦南侧,非前述线路之“市民中心东站”。) 3.市民广场东站:301路、311路、326路。 4.市民广场东站(深南大道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325、B612、B686。 5.市民广场西站(深南大道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32路、101路、223路。 6.儿童医院站或黄埔雅苑站: 10路。 7.中心书城北站: 108路、215路、350路。 8.中心书城北站:(红荔路由西至东方向单边停靠): 10路、25路、25路区间、54路、228路。 (二)地铁 1.市民中心站: 2号蛇口线(E出入口),4号龙华线(B出入口)。 2.少年宫站: 3号龙岗线、4号龙华线(D、A1、A2出入口)。 3.福田站。
深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许可收费
不收费
深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中介服务
无
深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设定依据
设立依据1 | 法律法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修订) |
---|---|---|
依据文号 |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 |
条款号 | 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 | |
颁布机关 |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 |
实施日期 | 2009-05-01 | |
条款内容 |
第十一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
深圳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同心路1号市信访大厅B103室
电话:0755-88120397/0755-88132145
网址:http://www.fzb.sz.gov.cn
行政诉讼
部门: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沙头角深盐路2088号
电话:0755-25228836
网址:http://www.shenpan.gov.cn
附全部表格如下:
附表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工程名称 ⅹⅹ大厦
建设单位 深圳市ⅹⅹ有限公司 (印章)
填表日期 2012年11月1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制
建设单位 |
深圳市ⅹⅹ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张三 |
联系电话 |
12345678 |
|||||||||||
工程名称 |
ⅹⅹ大厦 |
联系人 |
李丙 |
联系电话 |
12345678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ⅹⅹ号 |
使用性质 |
办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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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新建 □扩建 □改建(□装修 □建筑保温 □改变用途) |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 |
深建消审[2012]第ⅹⅹ号 |
审核日期 |
2012-10-1 |
|||||||||||||
单位类别 |
单位名称 |
资质等级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设计单位 |
ⅹⅹ设计研究院 |
甲级 |
张三 |
李四 |
12345678 |
|||||||||||
施工单位 |
ⅹⅹ有限公司 |
甲级 |
张三 |
李四 |
12345678 |
|||||||||||
ⅹⅹ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甲级 |
张三 |
李四 |
12345678 |
||||||||||||
监理单位 |
ⅹⅹ监理有限公司 |
甲级 |
张三 |
李四 |
12345678 |
|||||||||||
单体建筑名称 |
结构类型 |
耐火等级 |
层 数 |
建筑高度 (m) |
占地面积 (m2) |
建筑面积(m2) |
||||||||||
地上 |
地下 |
地上 |
地下 |
|||||||||||||
ⅹⅹ大厦 |
钢筋混凝土 |
一级 |
45 |
5 |
199 |
1880 |
100000 |
5000 |
||||||||
储罐 |
设置位置 |
总容量(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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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型式 |
浮顶罐(□外 □内) □固定顶罐 □卧式罐 球形罐(□液体 □气体) 可燃气体储罐(□干式 □湿式)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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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形式 |
□地上 □半地下 □地下 |
储存物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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堆场 |
储 量 |
储存物质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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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保温 |
材料类别 |
□A □B1 □B2 |
保温层数 |
|||||||||||||
使用性质 |
原有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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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工程 |
装修部位 |
□顶棚 □墙面 □地面 □隔断 □固定家具 □装饰织物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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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面积(m2) |
装修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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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性质 |
原有用途 |
竣 工 验 收 情 况 |
||||
验收内容 |
验收情况 |
验收内容 |
验收情况 |
|
□建筑类别 |
合格 |
□室内消火栓系统 |
合格 |
|
□总平面布局 |
合格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合格 |
|
□平面布置 |
合格 |
□其他灭火设施 |
||
□消防水源 |
□防烟排烟系统 |
合格 |
||
□消防电源 |
□安全疏散 |
|||
□装修防火 |
□防烟分区 |
|||
□建筑保温 |
□消防电梯 |
合格 |
||
□防火分区 |
□防爆 |
|||
□室外消火栓系统 |
合格 |
□灭火器 |
合格 |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合格 |
□其他: |
||
设计单位确认:
(设计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施工单位确认:
(施工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
监理单位确认:
(监理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建设单位确认:
(建设单位印章) 年 月 日 |
|||
同时提交的材料: □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2.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数量: 壹 份(大写); □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数量: 份(大写); □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报建设工程局部验收的填写该项。 |
说 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并注明日期。
7.申报建设工程局部验收的,应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说明有关情况。
附表2: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附表3: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附表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附表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含1.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设计图纸)
附表6:建设工程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附表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包含: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2,营业执照)
江苏苏州智淼消防安装工程公司主营:北京消防施工安装,消防工程设计,消防维修改造,消防设备检测,消防验收代办,消防维修保养,探测器清洗,消防检测设备,智慧消防物联网,消防设备销售安装及调试为一体的正规化消防企业。消防改造网址:http://www.zmjaxf.com/;服务热线:4006-598-119